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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国家严查农业土地问题!

    信息发布者:qpw060503
    2017-05-11 15:18:03   转载

    继光伏农业用地后,政府开始清查农业设施用地,有些地区已经开始行动。近日,陕西国土部门表示要针对全省农业设施土地问题,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。重点有两个:一是严厉打击假借设施农业之名从事乡村旅游、观光、餐饮等涉嫌改变设施农用地性质行为。二是清查违反设施农用地政策,超面积建设附属设施等问题。今天讲2个问题:①设施用地怎么用?②休闲农业可以用什么地?门道 1农业设施用地怎么用?▽设施农用地分为生产设施用地、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。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,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。包括:1、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。2、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(含场区内通道)、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。3、水产养殖池塘、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。4、育种育苗场所、简易的生产看护房(单层,小于15平方米)用地等。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。包括: 1、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、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。2、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、污水等废弃物收集、存储、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,生物质(有机)肥料生产设施用地。3、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、原料、农产品临时存储、分拣包装场所用地,符合“农村道路”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。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、农业企业等,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。包括:晾晒场、粮食烘干设施、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、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。 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,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%以内,但最多不超过10亩。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%以内(其中,规模化养牛、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%以内),但最多不超过15亩。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%以内,但最多不超过10亩。根据规模化粮食生产需要合理确定配套设施用地规模。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、北方1000亩以内的,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。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,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,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。以下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:经营性粮食存储、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、维修场所;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、各类庄园、酒庄、农家乐;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、住宿、会议、大型停车场、工厂化农产品加工、展销等用地。门道 2休闲农业可以用什么地?▽1、农民自有住宅,闲置宅基地。2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。3、四荒地。4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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